国家药监局通报12批次不合格淡斑类化妆品 多地已启动涉事产品排查处置工作
2024年3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抽检不合格通报,其中12批次淡斑类特殊化妆品被检出不符合安全标准,涉及线上线下多个经营渠道,已购买使用涉事产品的消费者可能出现皮肤红肿、色素沉积加重等不适反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8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本次抽检共覆盖全国27个省份的1932家经营主体,涉及线下日化门店、美妆集合店及11个主流电商平台,不合格项目包括汞含量超出标准限值最高达4.2万倍、违规添加糖皮质激素、未标注有效成分等。通报明确要求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涉事产品开展溯源核查,责令相关经营主体停止销售涉事产品,通知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初步统计显示,截至3月21日24时,全国各属地监管部门已累计排查涉事产品经营主体1762家,下架封存不合格淡斑类产品共12473盒,对49家涉嫌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主体立案调查。各地监管部门已收到消费者使用涉事淡斑类产品出现不适症状的反馈共117条,相关线索已全部转交属地市场监管及卫生健康部门跟进处置。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李萌:记者先后前往北京、广州两地的12家线下日化经营场所走访核实,涉事的12批次不合格淡斑类产品均已下架,8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有本次不合格淡斑类产品名录及退换货流程指引。受访的5家曾销售涉事产品的经营主体中,已有2家完成17名消费者的涉事产品退货退款手续,相关登记信息已同步提交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公开资料显示,淡斑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范畴,产品上市前需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所有成分需通过国家安全性评估后方可面向市场销售。2023年全国范围内共开展淡斑类化妆品专项抽检3219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1%,不合格原因主要集中在重金属超标、违规添加禁用成分两类。
2024年3月22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布消费提示,称本次检出的不合格淡斑类产品均不具备其外包装宣称的淡斑功效,长期使用可能对人体皮肤及脏器功能造成不可逆损害。国家药监局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淡斑类等特殊化妆品的抽检频次,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