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启动加盟类经营违法违规专项整治 首月累计为从业者挽损7200余万元
2024年上半年,全国12315平台累计受理加盟类经营纠纷投诉举报1.72万件,投诉主体多为初次创业的个体经营者,纠纷涉及虚假宣传、加盟费不予退还、履约不符合约定三类核心问题,直接影响相关个体经营者的财产权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7月12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当前加盟类经营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呈现多发态势,部分品牌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刻意隐瞒经营风险诱导从业者加盟。通报明确,本次专项整治覆盖餐饮、零售、美妆、家政服务等所有开展加盟业务的经营领域。专项整治启动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开放加盟的品牌方开展信息披露情况合规排查。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8月15日初步统计显示,专项整治启动首月,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排查开放加盟的品牌方1.23万家,排查发现存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虚假宣传等问题的经营主体2174家。各地已对其中1092家经营主体作出责令整改决定,对327家涉嫌违法的经营主体立案调查,累计为投诉群众追讨退还加盟费等相关费用7200余万元。据该统计数据,部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加盟品牌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经济日报记者周雷:我在浙江、江苏、广东三地走访过程中核实,部分中小加盟品牌方未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备案,便对外发布招商信息开展加盟业务。走访过程中,有37名投诉群众向记者出示了与品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合同内未明确标注品牌方应承担的履约责任、加盟方退出机制等核心条款。部分品牌方对外宣传的“单店月盈利超3万元”“全程扶持开店”等内容,未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也无法提供相关盈利数据的佐证材料。
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要求开展加盟类经营的品牌方需满足“两店一年”要求,即至少拥有2家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直营店,且需在商务部完成特许经营备案后方可开展招商活动。据商务部2023年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品牌方共9100余家,而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排查数据显示,国内实际开展加盟业务的品牌方数量超过3万家,大量未备案主体游离于监管覆盖范围外。此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曾多次开展加盟类经营乱象整治工作,但因部分违规主体跨区域经营、证据留存难度大等问题,整治后违规行为复发率较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4年8月12日的专项整治通气会上明确,当前加盟类经营领域的违规问题尚未得到全面根治,个体经营者加盟前的风险识别能力仍有待提升。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商务、公安等部门建立跨区域加盟违规线索协查机制,完善加盟品牌方信息公示渠道,及时对外发布违规加盟品牌名单。相关部门还将持续开展加盟创业风险科普宣传工作,保障个体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