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原脱贫县行政村平均经营性收入达12.1万元 帮扶监测工作持续推进

农业农村部2024年3月发布全国脱贫县村集体经济发展监测数据,核心内容涉及原脱贫县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标情况。该项收入水平直接决定脱贫地区村级组织运转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脱贫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本次数据发布是2023年度全国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成效考核的核心内容之一。

全国原脱贫县行政村平均经营性收入达12.1万元 帮扶监测工作持续推进

农业农村部 2024年3月25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截至2023年末,全国832个原脱贫县中,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行政村占比降至1%以下,完成年度预定考核目标。通报明确,相关部门已经完成所有原脱贫县行政村的收入数据交叉核验,建立了经营性收入偏低行政村的动态台账。通报提出,下一步将分区域推进低收入村帮扶工作。

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24年4月10日统计显示,2023年原脱贫县行政村平均经营性收入达到12.1万元,较2020年增长168%。全国共有92.1%的原脱贫县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较2020年提升61.2个百分点。全国各省份已完成本区域经营性收入偏低行政村的帮扶方案编制,首批127亿元帮扶资金已经拨付至村级账户。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刘畅:记者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日兴镇石垭村核实,该村2023年通过稻虾养殖基地流转、村级加工厂房出租获得经营性收入18.3万元,较2020年的0.8万元增长21倍。该村本年度计划将40%的经营性收入用于村内饮水管道改造,相关项目已经完成招标。该村2024年新增的柑橘分拣冷库租赁项目已经达成合作意向。

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时,全国原脱贫县共有31.2%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中央财政从2021年起,每年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脱贫地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明确要求优先帮扶经营性收入偏低的行政村。截至2022年末,原脱贫县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行政村占比已经降至4.6%。

据农业农村部评估显示,当前原脱贫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已经进入稳定区间。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将每季度开展一次原脱贫县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变动监测,对新增经营性收入偏低的行政村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相关工作的核心目标为保障脱贫地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升村级公共服务能力,保障村级治理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