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供应链金融监管新规 明确核心企业责任边界
2024年6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本次新规出台前,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连续3年保持15%以上增速,部分业务存在核心企业拖欠账款、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新规将直接影响国内近2000家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持牌金融机构、3万余家产业链核心企业及超百万户上下游中小微经营主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6月12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本次新规出台的核心目标是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秩序,防范产业链信用风险传导,保障中小微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通报明确要求核心企业不得依托市场优势地位强制上下游主体接受供应链金融服务,不得变相收取融资服务相关的不合理费用。通报同时要求各地监管部门于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辖内相关机构的政策传达,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月度统计上报机制。
2024年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全国供应链金融业务监管专题部署会。据会议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国内供应链金融存量业务规模达18.7万亿元,其中中小微经营主体融资余额占比为62.3%。截至2024年6月25日,全国已有17个省级监管局完成辖内机构的政策传达工作,累计排查存量违规供应链金融业务1279笔,涉及金额213.6亿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王婧:6月20日至6月24日期间,记者先后走访北京、浙江、广东三地共8家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及3家制造业核心企业。受访银行均已启动现有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梳理调整工作,部分银行已暂停新增无真实交易背景的供应链票据贴现业务。受访的3家核心企业均已收到属地监管部门的政策告知,已开始排查自身与上下游合作中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此前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先后出台4份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指导文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交易场景为中小微主体提供融资服务。2023年全年,监管部门累计收到涉及供应链金融的投诉1.2万件,其中78%的投诉指向核心企业无故拖延账款支付、强制中小微主体接受高成本融资服务的问题。此前部分地区已开展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专项排查工作,累计清退不合理费用3.7亿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6月25日发布的最新评估结论显示,本次新规实施后,预计每年可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经营主体减少不合理融资成本超120亿元。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国范围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专项排查,对违规开展业务的机构及核心企业依法作出处置。相关处置结果将按规定在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