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全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发布 对应经营主体将按评级实施分类监管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于2024年7月15日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全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本次评价覆盖全国范围内所有存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类经营主体,总参评规模超1.8亿户。评价结果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中等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将直接作为各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的核心依据。本次评价结果应用将覆盖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多个经营相关场景,与参评主体的日常经营权益直接相关。

2024年第二季度全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发布 对应经营主体将按评级实施分类监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7月15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本次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严格依据《全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所有评价指标、评分规则均已提前向社会公开。通报显示,本次评价共识别出严重失信主体11.2万户,中等失信主体42.6万户,轻微失信主体897.6万户,其余主体均为诚信守法等级。针对不同评级的经营主体,监管部门将对应适用差异化监管频次、监管力度,不存在差别化对待的非制度性安排。

2024年7月16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配套发布了信用异议申请通道操作指引。据该机构初步统计,截至2024年7月22日,全国范围内已有12.7万户经营主体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提交信用异议申请,其中89%的申请已完成初步核验,3.2万户存在信息录入误差的经营主体已完成信用等级调整。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本次评价结果的本地监管系统同步,相关分类监管措施已在市场监管、税务、交通运输等12个重点领域落地实施。

人民日报记者李晗:7月20日走访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时发现,办事窗口已增设信用等级查询终端,经营主体可凭营业执照、身份证件查询自身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窗口同步设置信用异议受理专岗,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可获取核验结果。走访过程中,有3户提交过异议申请的个体工商户现场领取了调整后的信用等级证明,相关经营资质核验流程已同步完成更新。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现场工作人员告知,信用等级为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办理涉企许可类事项时,可适用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等服务。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资料显示,全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于2020年正式启动,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已累计完成17次季度评价,累计调整存在信息误差的信用记录127.3万条。该机制建立前,各领域信用评价标准不统一,经营主体需在不同监管部门提交多份信用证明材料,相关办事流程平均耗时15个工作日。此前相关部门已针对信用评价的指标设置、异议处理流程等内容,先后4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有效建议3.2万条,其中72%的建议已被纳入制度修订内容。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显示,本次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信息准确率达99.87%,评价结果的市场认可度较上一季度提升2.1个百分点。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优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扩大信用结果的应用场景,完善信用修复的全流程服务机制。所有相关工作均以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为核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