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4135家上市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财报披露 37家未披露企业被立案调查
2024年4月30日为A股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报法定披露截止节点,截至当日24时,沪深北三家证券交易所共有4135家上市公司提交2023年年度财报,剩余37家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披露。未按期披露财报的上市企业可能触发退市风险警示条款,涉及持股投资者超127万户。本次财报披露数据直接作为投资者决策、交易所日常监管、上市企业资质评估的核心参考依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5月1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已对37家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财报的上市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对相关上市公司主体、负有责任的董监高人员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通报同时明确,未按期披露财报的上市公司自2024年5月5日起实施停牌处理,停牌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实施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通报提及,监管部门将同步督促相关公司尽快完成财报披露工作,及时向公众告知进展。
2024年5月3日,沪深北三家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统计数据,称已完成披露的4135家上市公司2023年总营收规模达71.23万亿元,同比2022年增长5.2%;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5.63万亿元,同比增长3.1%。已披露财报的上市公司中,3012家公司2023年净利润实现同比正增长,占已披露公司总量的72.8%。截至2024年5月4日,37家未按期披露财报的上市公司中已有11家提交补充披露申请,承诺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财报披露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陈佳2024年5月2日至4日先后联系12家未按期披露财报的上市公司,其中7家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未按期披露的原因是审计机构对部分资产减值项目未达成一致意见,3家公司称正在梳理旗下子公司财务数据,剩余2家公司未作出任何回应。记者同时从国内17家券商营业部核实,近期已有超200名持有未按期披露财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咨询索赔相关流程。记者走访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公司存在提前转移核心资产、批量辞退财务人员的情形。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2022年至2023年期间,沪深北三家交易所累计对19家未按期披露年度财报的上市公司作出退市处理,对6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此前监管部门已在2024年3月、4月先后两次发布提示公告,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按期完成2023年年度财报披露工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5月4日再次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目前已披露的2023年A股上市公司财报整体审计合规率达98.7%,未出现大范围财务造假情形。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跟进未按期披露财报公司的整改工作,对查实存在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的主体将依法作出处置。相关处置工作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所有进展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