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启动第三批电子发票全流程无纸化推广 覆盖全国多类涉税主体

2024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启动第三批电子发票全流程无纸化应用推广工作,相关政策覆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类涉税主体,直接影响各类主体的费用报销、财务入账、档案留存等常规财务工作环节。

三部门联合启动第三批电子发票全流程无纸化推广 覆盖全国多类涉税主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2024年6月12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本次推广工作严格遵循《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明确合法取得的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无需打印纸质件作为报销入账依据。通报同时明确,本次推广分三个阶段实施,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国范围内具备条件的涉税主体全覆盖。

据财政部初步统计显示,截至2024年7月20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本地电子发票无纸化落地细则,累计完成127万户企业的财务系统适配改造,涉及电子发票开具、流转、存储全环节服务节点超1.2万个。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开具电子发票的经营主体占比已达92.7%,电子发票开具量占总发票开具量的比例提升至87.3%。

经济日报记者李芃:2024年7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市、浙江省、广东省三地走访时发现,部分连锁零售企业已完成电子发票自动入账系统改造,消费者开具电子发票后可直接同步至企业内部报销系统,无需人工上传或提交纸质凭证。走访过程中,受访的17家中小微企业均表示已收到当地税务部门推送的电子发票无纸化操作指南,其中11家企业已启动内部财务系统适配工作。

我国自2015年启动电子普通发票试点工作,2020年先后开展两批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累计覆盖试点单位超过2000家。据国家档案局公开资料显示,此前两批试点过程中,试点单位平均财务处理效率提升47%,单张发票管理成本下降约60%,未出现电子发票重复入账等系统性风险。

据三部门联合评估组2024年7月发布的阶段性评估报告显示,当前电子发票全流程无纸化推广的基础条件已成熟,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三部门后续将陆续推出电子发票自动查重、真伪核验等免费公共服务,保障各类涉税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市场主体财务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