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智能摄像头频发个人信息泄露侵权事件 网信部门启动专项检查
2024年4月,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和全国12315平台共收到1172件针对民用智能摄像头的侵权投诉。投诉内容集中为智能摄像头未经用户授权上传本地拍摄内容、用户账号被他人登录泄露隐私等。相关投诉涉及23个主流智能摄像头品牌,风险覆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个人用户群体。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近期收到的多份投诉显示,部分民用智能摄像头生产运营企业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规收集、传输用户个人信息行为。通报称已启动针对全国民用智能摄像头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检查,要求所有被投诉的23家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面自查报告。本次检查范围覆盖所有销量排名前30的主流民用智能摄像头品牌。
2024年5月8日,该机构发布第二次专项检查进展通报。通报称截至通报发布日,工作组已完成23家涉事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初审工作,完成对其中8家市场占比超过1%的头部企业的现场核查。本次核查累计排查出违规收集用户生物识别信息、未按要求公开个人信息使用规则、默认开启云端上传权限等各类违规问题112项,要求所有涉事企业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王宇:本次走访北京、深圳两地共3家大型家电卖场、12家品牌授权销售门店,共核查在售智能摄像头型号41款。其中11家门店的销售人员未主动向消费者告知所售智能摄像头的信息收集范围、存储方式。41款核查机型中有27款出厂默认开启云端上传功能,未在开机界面强制提示用户该功能会将本地拍摄内容上传至品牌运营的第三方服务器。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产品质量抽查公报显示,全年抽查的120款民用智能摄像头产品中,有19款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安全隐患。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要求,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向个人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2023年全年,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累计收到针对智能摄像头领域的个人信息侵权举报4217件,较2022年增长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