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全国商品要素流动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任务完成过半 限制性政策清理工作按计划推进
2023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首批全国商品要素流动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试点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个重点区域。改革聚焦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商品和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该项改革直接关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度,影响各类跨区域经营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6月15日发布了情况通报,称当前制约我国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主要障碍为地方保护性政策、跨区域准入限制、标准不统一三类问题。本次试点的核心目标为清理存量限制性政策,建立统一的跨区域流通规则。官方已明确试点任务的阶段性验收要求,对各试点区域的改革进度实行按月调度。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次通报统计显示,首批试点明确的12项核心改革任务中,已有7项完成阶段性验收,剩余5项任务进度均超过40%。各试点区域累计清理废除涉及地方保护、区域壁垒的存量政策文件1247件,取消189项不合理的跨区域商品流通限制事项。已有11个试点区域完成本地商品流通地方标准与全国统一标准的对接工作。
新华社记者 王洛:本次试点核心区域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跨省市运输普通商品的通行检查环节已由改革前的平均5个缩减为1个。跨省经营的连锁零售企业,可直接使用总公司的商品资质文件开展经营,无需在落地省份重复办理商品准入备案。试点区域内的生鲜农产品跨区域通关时间平均缩短42%。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将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动作为核心改革方向。本次改革试点是该意见印发后,首个针对商品要素流动领域的全国性落地试点。改革启动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商品要素流动限制性政策初步排查,共排查出各类限制性条款近2000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次通报发布的评估结论显示,当前试点已取得破除区域流动壁垒的初步效果。下一步该机构将继续按调度要求推进剩余试点任务,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试点验收工作,总结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改革的核心目标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降低商品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性成本。




